• 她进去了 - [人们]

    2009-02-05

    她是我的同事,财务室的。

    2006年吧好像,财务室里突然多出了一张桌子,在一进门就能看到的地方。桌前坐着的女人,背朝大伙,露背T恤将一片白花花的肉呈现在进出财务室的人眼前。

    开始我以为这个女人很年青,虽然她看上去也不是很年青,可是看她的穿着和行为举止很容易使人以为她是个未婚人士(大龄未婚),后来呢,经过一段时间,得知她不但已婚,还有一个读高中的儿子!

    虽然她的哥哥是老板的朋友,但她在财务室里还是受着那些“资历颇深”的老财务们的歧视的,这从她对她们的谄媚中可以看出来。当然,她也许是心虚的,她没什么真材实学,甚至可能都没有相关的财务文凭,但她有一个有能耐的哥哥,这使得她进得了这家公司,但这并不能改变那些“有资历”的老财务对她的歧视。所以,她时常摆出一付讨好的架势,但是对财务室以外,那些被称作“普通员工”的人,她的目光又是居高临下的——虽然她的工作内容大多是在对着电脑玩QQ。

    2006年公司在尝试一个新项目,新产品的组装过程中需要我去采购一样配件,该配件的价格为八千多元,每采购一件,我都需要写一张申请借款单,给老总签字后交给财务领钱。某一天,这位财务拿着一堆借款单来找我,让我将所有内容重抄一遍,然后再重新拿给老总签字。这样做的原因我忘记了,但是在抄写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张冒充我的笔迹、同时又冒充老总签字的假借款单。

    虽然我不是一个十分警惕之人,但那张借款单太拙劣,仿冒的痕迹太浓,我一眼就看出了端倪,故而去找她,问那张借款单是怎么回事。当然,我的态度低调的很,并不兴师动众,更不是一付兴师问罪的样子,甚至有点像自己犯了错,去找她协商——在我看来这是一件十分丢脸的事,而我便是那个害她丢脸的人,该不好意思的是我。她没给出什么合理的解释,甚至没露出多少尴尬的神色,我没有大张旗鼓地追究,事情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总之我没有受到损失,公司也没有受到损失。

    2009年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同事爆出一个特大新闻——她进去了。进监狱了。

    其实这时候她离开公司已大半年了。不是被炒,也不是自动离职,而是随另外一个部门,被调去另一个公司,与我们不再有瓜葛。

    她进去的原因是因为偷了另一个同事的卡,卡里的8W元人民币被她统统提光。当那个同事找不到卡,并发现钱全没了的时候,报警了。当然,警方监控录像,查出她来,轻而易举。

  • 小客人今天离开 - [人们]

    2008-08-27

    小客人在我们家呆了一个多星期,今天十三点五十分,他乘上由广州东开往南昌的列车,直接奔赴他的大学校园了。

    小客人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男孩子,开口说话,也是斯斯文文、轻声慢语的,与他白净秀气的外表还真相符。他在这里的这些日子,我和老赖白天上班,他就一个人在家里,有时候看电视,有时候上网聊聊天,再无聊就看看书。每次我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回到家,透过防盗门的铁栅望进去,他总坐在靠近阳台的地方捧着本书读,就着微弱的暮光,不开灯。

    我与他偶尔会有几句交流,但不多,他也只是个不太爱说话的小孩,老赖在家的时候,就总是跟他扯这样那样的话题了,而一扯开,你会发现他的知识面还真不窄,比如一起看奥运,他会说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国的地理位置,还能说出比如科比,比如梦巴队球星的故事。当然,现在的年青人都不是盖的,何况他还是个学文的学生。他伴着我们看完了奥运,又在奥运结束后的第三天里离开了,因为暑假就要结束了。

    第一次看到小客人是在07年春节,我第一次去老赖家。大年初二,老赖的姑姑们来拜年,人群中我就看到这个与众不同的清秀的孩子,那时候他总是笑,说话也是这样轻声慢语,我以为他顶多只有十二、三岁,没想到老赖告诉我,他那年就要高考了,着实吓了我一跳。第二次见到是在他高考之后,被南昌大学录取,我和老赖陪着他去县城的中学领录取通知书,然后一起呆了好几天。这第三回看到他,这已是大一的暑假了,在大学呆了一年,果然像个小大人了,高了,瘦了,成了一个大男孩的样子,不过还是蛮秀气的。估计在大学里也谈恋爱了,虽然老赖这么说他的时候不承认,呵呵。

    小客人的爸爸前阵子也在这里住了一段,走了之后,起先是老赖的妈来访,接下来在老赖去火车站送他妈回揭阳的那个早上,又顺便从火车站领回了小客人,所以说,近来家里一直是热闹着的。虽然我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但是散场的时候,还是有些落寞和清冷的。

  • 右手臂纹着形状怪异的青紫色图腾,左手腕则戴着条看上去光泽度很好的银色粗手链,另外,左手五个手指似乎都戴了戒指吧?看不清楚,因为他在我的前边走,手在不停甩动,所以我无法判断是否五个手指均戴了戒指或是其中某个手指戴了不止一个,总之,那戒指同样光泽度很好,正随着他手臂的甩动划着一道道银弧,根据银弧的密度判断,如果不是每个手指均套着一个,至少有三个手指上一定是有的。

    他身着一身黑色衣服,裤子是那种修长紧身的,腰里是否系了银光闪闪的链子或皮带呢?应该是没有的,因为同样为黑色的上衣小外套已将裤腰部分给挡住了,我看不到,我走在他的身后。从正面看他的人能否看到呢?不得而知。总之他给我造成的视觉效果就这样了。他的头上还戴着顶帽子,黑色的,至于是棉的还是麻的,或是其他什么材质无法判断,款式很像日本鬼子的军帽。值得一提的是,这帽子下面的两只耳朵不可忽视!它们的上面缀满同样银光闪闪的耳钉耳环,从耳垂至耳庭,满满的。

    终于,在电梯门口,我眼睛的余光不小心看到他的脸了。——他的鼻翼和下颌,原来都还各钉着一只银光闪闪的装饰物!

    OH MYGOD!

    他是我的同事,我是知道的,前几天我一直在扫描文件,而他就坐在扫描仪的前方,我曾看过他这黑色夹杂着银闪闪光芒的背影,以及在判断他帽子材质的时候曾在心里嘀咕过:大夏天的,热不热呢?但是我从来就没敢正眼看一眼他的脸。无故盯着人家脸看,那是不礼貌的,我认为。何况人家是那样一个与众不同之人。

    我对某种与众不同之人天生怀有一种怜悯之心,“某种与众不同”有它特定的含义,这含义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比方说吧,某个身体有缺陷的残疾人,你悲悯他,尊重他的人格,所以,你不会盯着他的伤口看,在你的目光不经意地触及他的伤口时,你也会装作什么也没发现地移开。对于我这颗善良的心来说,如果我盯着他看,那就是一种对他的伤害。

    我对这位同事的心态,竟也有这种怜悯的感觉,尽管我知道,我有这种感觉,也是一种对人家的不尊重,要知道人家只不过审美观与你有所不同。人家很正常。但是我就是有这种感觉了,我就是不敢正眼看一眼他的脸。

    我想,一个男人能打扮成这样,不仅需要创意,也是需要勇气的吧?我这样写,不知道他知道了,会不会也怜悯我呢。